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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育

    课程设置
    发布日期: 2023- 04- 03 浏览次数:

    体育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四年来,我校体育教学工作始终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以“因材施教、分类教学、达标管理、四年一贯”的教改方针,为提高我校体育教学效果,促进课内外一体化的进程,在体育课程的建设上,不断改革创新。


    课程体系介绍

    一、教学管理

    1. 课程建设:

    2016年学校启动新一轮教学改革以来,体育教学持续推进“体能课+专项基础课+体育俱乐部课”三层次课程体系建设。其中,身体运动功能必修课、触式橄榄球基础及俱乐部课、高尔夫基础及俱乐部课被列为学校特色体育课程。

    四年来,体育教学部从学生的兴趣与场地师资条件出发,新开设了《抢花炮》、《器械健身》、《跆拳道基础》3门专项基础课,丰富了体育课程开设项目。专门针对一年内没有选择常规体育课学习的学生开设了《体质健康达标》课,帮助学生进一步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学校大力推广体育俱乐部教学模式,新开设足球、排球、田径、健美操、健身瑜伽、太极拳、健身7个项目体育俱乐部课。体育课不断优化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创新考核方式,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农业领域精英人才为目标,推进课程建设。

    2. 教学规章制度:

    为保证教学指导思想的贯彻,体育教学部一直严格执行多项教学管理制度,以保证体育课教学秩序的良好进行。四年来,在原有教学制度的基础上,修订了《中国农业大学体育俱乐部课程管理实施细则》、《中国农业大学体育课课堂常规》,新制定了《中国农业大学体育课新开课审核制度》、《中国农业大学体育教学部教学检查工作方案》、《体育教学部教学督导实施办法》,各项教学检查工作全面恢复。2021年又整合新开课审制度、排课制度、代课制度,制定了《中国农业大学公共体育课排课与日常教学调度管理办法》,各项教学制度的制定,对稳定教学秩序,保障课堂教学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课程设置

    1. 课程设置与教学运行:

    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指导纲要》精神及我校学生总体教育目标培养计划要求,我校公共体育课程已列入学校通识教育系列,本科生课程设置将原有的必修选项课程和选修选项课程统一纳入必修选项课程范围,并实现四年通选体育课程的教学模式,本科生在校8个学期选修完4个体育学分即可,多选学分不能置换替代其他学分;研究生课程设置为选修课程,不计学分。

    目前,学校面向全校各个年级本科生均开设体育课。体育课实行小班授课,每班最多24人。

    中国农业大学体育课程设置一览表

    2. 课程开课数量:

    目前学校开设有篮球,排球,足球,橄榄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高尔夫球8个球类项目,健美操,体育舞蹈,形体健美,形体与舞蹈健身瑜伽,器械健身6个操舞健身类项目,太极拳,太极剑,太极刀,长拳,木兰扇,抢花炮,导引养生(保健康复课)7个民族传统类项目,武术散手,跆拳道2个技击类项目,身体运动功能,田径2个体能类项目,此外还有峰云社俱乐部的攀岩,登山,定向越野累计28个体育项目,其中发展心肺功能的项目22项(下划线标注),占比78.57%。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们尊重学生的个人兴趣,爱好,自身条件,充分利用现有场地条件,开设形式多样的体育课程,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努力实现体育课程培养学生运动参与,运动技能形成,促进身体健康,促进心理健康,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等五大目标。

     

    考核体系介绍

    2023-2024学年度春季学期身体运动功能课程教学考试评分标准

    一、2023-2024学年度春季学期身体运动功能课教学考核内容与评分依据:

    二、2023-2024学年度春季学期身体运动功能课教学考核评价标准:

    1. 课程思政评价:满分15分 (10+5)

    对学生课堂学习态度的综合评价包括考勤(10分)及课堂表现(5分)两大部分:

    ① 考勤率:缺课三分之一者体育课不及格。旷课一次扣3分,病事假一次扣1分,迟到1次扣0.5分,扣满10分者倒扣分。

    ② 课堂表现:学生在课堂学习和课外体育活动过程中在诚信自律、团队合作、拼搏精神、吃苦耐劳等思政元素方面的综合表现。如学生在各项考核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经核实,情况属实,体育课记为0分,并报学校按相关规定处理。

    学生课堂表现评分标准

    2. 理论考试:满分10分

    最后一周通过学校在线教育平台进行线上随机出题考试,考试范围为身体功能训练课程线上、线下理论授课部分。

    3.身体综合测试:满分30分

    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版进行测试,凡身体综合测试不及格者体育课视为不合格。

    4. 专项素质考核:满分30分

    考核内容为3项:1000米(男)/800米(女)、原地分腿蹲(男、女)、男子:斜向引体/标准俯卧撑(二选一) 女子:背桥/侧桥(二选一)  每项各占10分。

    5. 课外体育活动:满分15分(10+5)

    包括:基础活动分(10分)和自选活动分(5分)。其中,所有学生必须通过课外跑步锻炼获取基础活动分,同时可通过跑步累计总公里数或者参与体育竞赛获取自选活动分。超出15分不再累加。

    ① 个人课外跑步锻炼基础活动分

    在每个学期规定时间段内使用体育课统一规定的手机软件进行课外跑步锻炼,成绩规则如下:

    A. 有效跑步:每次男生至少跑步2公里,女生至少跑步1.5公里;配速3分30秒—7分30秒/公里;步频90-250步/分钟。

    注:每天最多记一次有效跑步,每日最多5公里。

    B. 跑步开始时间:3月4日(教学第2周)周一 6:00

        跑步结束时间:6月9日(教学第15周)周日 23:00

        每日跑步时间段:6:00-23:00

    C. 学期累计次数:最低完成有效跑步40次(即有效公里数累计男生80公里,女生60公里)。

    注:凡同时满足上述A—C条件者,可获得课外体育活动基础活动分10分;凡未同时满足上述A—C条件者,基础活动分数为0分,体育课视为不合格。

    ② 自选活动分

    A. 在满足有效跑步成绩规则的情况下 ,累计总有效公里数男生超过80公里,女生超过60公里后,每增加5公里,加0.5分。获取自选活动分,最高为5分。

    身体运动功能课课外跑步锻炼总公里数加分标准(自选活动分)

     

    注:男生超过130公里,女生超过110公里后不再加分。

    B. 除个人跑步锻炼外,学生也可以在学期规定时间段内参加各种体育竞赛获得相应的自选活动分。 

    参与体育竞赛评分标准(自选活动分)

     

    备注:

    A. 参加同一个项目的校内外体育比赛按最高参赛层次计分,同一个运动会不累计各小项的得分。

    B. 报名参赛后如果实际没有参赛不予统计得分。

    专项素质考核评价标准

     


    2023—2024学年度春季学期专项课、俱乐部课、达标课、保健康复课考核评价内容与标准

    各类体育课考核内容与评分比重

    一、理论考核:

    教学周最后1-2周通过学校在线教育平台进行在线理论考试,考试模式题库随机出题,同一门课程统一考核时间段、考核内容和考核要求。

    二、专项实践:

    由各课程组根据育人大纲自行制定,同一门课程考核内容要统一。

    三、身体综合测试:

    对学生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进行综合评价,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版的评分标准进行评价。凡身体综合测试不合格者,该课程视为不及格最高按59分计取。

    四、课堂思政评价:

    对学生课堂学习态度的综合评价,包括出勤率和课堂表现两大部分:

    1. 出勤率:缺课三分之一者体育课不及格。旷课一次扣3分,病事假一次扣1分,迟到1次扣0.5分,扣满10分者倒扣分。

    2. 课堂表现:学生在课堂学习和课外体育活动过程中在诚信自律、团队合作、拼搏精神、吃苦耐劳等思政元素方面的综合表现。如学生在各项考核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经核实,情况属实,体育课记为0分,并报学校按相关规定处理。

    学生课堂表现评分标准

    五、课外体育活动:

    学生可以通过个人课外跑步锻炼或者参与体育竞赛获得课外体育活动分。满分为15分,超出15分不再累加。

    1. 个人课外跑步锻炼:使用体育课统一规定的跑步软件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课外跑步锻炼,根据学生跑步的总公里数进行评分。

    专项课、体育俱乐部课、体质健康达标课课外跑步锻炼总公里数评分标准

    注1:每公里配速要求在3分30秒—7分30秒之间,步频要求为每分钟90-250步,每次跑步至少800米。

    注2:每日最多跑2次,每日最多累计跑5公里,每日跑步时间段为6:00-23:00。

    注3:2023—2024学年度春季学期跑步锻炼时间:3月4日(教学第2周)周一6:00开始至6月9日(教学第15周)周日23:00结束。

    2. 体育竞赛:除个人跑步锻炼外,学生还可以在学期规定时间段内参加表4所列的各种体育竞赛内容获得相应的体育竞赛活动分。

    参与体育竞赛评分标准

    得分规则:

      1.校内体育竞赛按竞赛层次分为校级二类赛事和校级一类赛事,凡报名经确认参加上述两类比赛未获得前8名者,可获得参与分1分,参加趣味类项目只计参与分1分。

        2.凡报名经确认参加校级二类赛事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前8名者(不含健身趣味类项目),名次对应分数为4分(1-3名),3分(4-6名),2分(7-8名)。

        3.凡报名经确认参加校级一类赛事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前8名者(不含健身趣味类项目),名次对应分数为7分(1-2名),5分(3-4名),4分(5-6名),3分(7-8名)。

        4.凡代表学校参加校际比赛者,可获得10分。

    备注:

           A. 参加同一个项目的校内外体育比赛按最高参赛层次计分,同一个运动会不累计各小项的得分,参加不同项目的比赛可累计得分。

           B. 上述校级一类、二类单项或集体项目如取名次少于8名,按实际录取名次对应计分。

           C. 报名参赛后如果实际没有参赛不予统计得分。

    六、保健康复课:

    学生进行康复性的身体锻炼,具体要求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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